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之前因为家庭暴力的物质损害,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义务从法律上来说,是从老年人六十岁开始,但如果老人在60岁前就丧失劳动能力,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赡养费的标准应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
一、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二、子女不足两周岁一般随母方生活;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法院考虑双方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更多考虑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
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离婚不出抚养费是可以的,但这样的约定必须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共青团、妇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而是同居关系,只能解除同居关系,不能离婚,自行协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原因: 一、为逃债转移共同财产; 二、逃避责任,抗拒赔偿; 三、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四、逃避政策,计划外生育; 五、多占宅基地。 对策: 一、严格以《婚姻法》确立“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标准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 二、加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审查; 三、完善离婚裁判文书内容,对财产条款效力予以限制; 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假离婚”的事后
一、身份证据; 二、婚姻关系证据; 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四、子女抚养证据; 五、家庭财产证据; 六、双方经济状况证据; 七、住房情况的证据; 八、需要经济帮助证据; 九、无生育能力证据; 十、证明曾提起过离婚诉讼的证据; 十一、离婚损害赔偿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三、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四、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五、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依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二、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况时,可依法确认其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