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孤儿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家庭共同财产的认定是: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
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 继子女只有在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
继子女只有在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的前提下继子女才有继承权。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
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所以夫妻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 夫妻决定将房子过户给孩子后,如果孩子时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 办理过户需要以下程序: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
以下三种儿童可以被收养: 1.不满十四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 2.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其他儿童。弃婴长大了仍查找不到生父母,便不能再称其为婴儿,该未成年人即归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其他儿童之列。 对于走失的儿童,经过相当时间确实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亦可称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弃婴之外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亦可被他人收养。 3.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14周岁的子女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从法律后果上来看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也存在区别: 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可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规定的期限,超过该期限,合同即为有效。但是,无效合同因其为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制问题。 3.可撤销合同未被
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要不要一次性付清的决定权在支付方。 如果支付方答应而且在有经济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的,法院会给予支持;如果支付方不同意一次性付清的,抚养费还是会按照规定的定期给付。 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
离婚5年后不能再争夺抚养权,但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当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原配夫妻就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第一次结合一起并注册过受国家保护的一对夫妻。这里所说的第一次就是两个人都是第一次。 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且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回单位继续工作,并且不得降低工资,安排适合孕妇体质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 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有: 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8 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