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行为有以下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
起诉离婚抚养权会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丧葬费领取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本。 2、死者身份证。 3、医保的相关材料。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申请离婚诉讼,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2)法院受理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交纳诉讼费。 (3)在法定的时间内,法院会确定主审法官,并依法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依法送达后,会如期开庭审理。 (4)庭审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 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
1、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有下列几种: (1)抚养人得了严重疾病,经治不愈,有可能影响子女身体健康的; (2)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再抚养子女的; (3)抚养人因犯罪被判刑,不能再承担对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的; (4)抚养人道德品质败坏,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的; (5)抚养人的家庭情况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如受继父母歧视、虐待等; (6)
再婚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所需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或判决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和支付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抚养费可以定期给,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付清。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
有一个孩子能收养孤儿。 法律依据:《收养法》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x护工人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
可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