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责任免除的形式主要有: (1)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 (2) 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在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是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和全部的法律责任。 (4)因履行不能而免责,即在
一般情况下妻子怀孕后丈夫不能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 这些情况主要有: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
被继承人的债务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有义务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姐姐成年是能做监护人的,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
结婚男方家给女方彩礼不是必须的,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给付彩礼是一种风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结婚后如果一个人用个人财产出资买的房子,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则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是正常的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一般是星期一至星期五,有特殊情况例外。 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如果只登记在一人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并明确说明是赠与双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
结婚后得精神分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丧偶妇女可以带着继承前夫的遗产改嫁。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街道是可以开监护人证明的,相关规定如下: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