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礼,这种给付财物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婚约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为的一种赠与,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而不是一种无偿的赠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不一定会判给男方。抚养权的判决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的情况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
婚姻无效在履历上还是未婚。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夫妻双方因一方存在出轨等过错而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婚前的财产或婚后因某种原因专属一方所得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而一旦反目,又是争议最大的。对这个问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规定。 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前,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而《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只是在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在特殊情形下享有遗产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仅是继承权在特殊情况下存在,主要是指儿媳、女婿自愿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但是并不因此认为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岳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我国法律制度中存在法定代理制度,也就是说,对于无民事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来说,虽然其在行为能力上有欠缺; 但这并不能影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遗产的权利,此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继承权(代替继承人行使该项权利); 但法律规定对法定代理人有一定的限制,即法定代理人不得作出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比如说代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损害被代理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有下列原则: 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开始发生,在继承人死亡到遗产分割这段时间,如果继承人未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就视为接受继承; 所以说,在接受继承这一点上没有时间限制,但对于侵犯继承权的情形,继承人维权,法律规定了一点的时间限制; 根据《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
《继承法》中规定了遗产分配的具体原则,分别是: (1)一般情况下,遗产分配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