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 (二)关于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因为离婚纠纷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 (三)关于立案前后时间段的把握。立案后,要注意记住自己的案号,并询问立案人员何时案件可以转到民庭、或哪个法庭,而后及时与法庭审判人员联系案件进度事宜。 (四)关于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由于法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
哺乳期离婚房产要看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将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哺乳期离婚,男方一般是不允许提起离婚的,除非女方有重大过错。 婚姻法没有对哺乳期期间的协议离婚予以禁止。因此,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且达成协议,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办理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
夫妻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大多需要两次。没有特殊情形的,一般离婚诉讼要经过两次才能判。只要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具体需要几次,要视具体的案情确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
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关系一旦确认,其继承权益受法律保护。 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19条的规定:养子女对养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
《民法总则》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 外祖父母; 2、兄 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单位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首先,可以协商户口是否迁出;其次,如果需要迁出,具体如何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可以去迁出地及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机关进行咨询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权,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迁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
(一) 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无论是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已经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一方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均可作为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
依据《婚姻法》第35条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后,不在此限。 上述法条是对男方以起诉方式提起离婚的限制,但若是双方通过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则不在此限制内,只要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在任何时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