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本人不去一般不可以,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但是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近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有:《婚姻法》第七条,《婚姻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离婚协议附带孩子抚养权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三、关于探望权的问题。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
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我国法律保护婚姻自由,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因此过错方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离婚子女的监护权不一定归父亲,夫妻离婚以后,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要从孩子的需求和父母的各方面条件出发,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等,都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第三十七条:
父母包办婚姻指的是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并强迫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禁止任何的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法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以撤销的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是受胁迫的一方提出的要求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
离婚转移财产可以查到。转移财产的,如果有银行流水记录是可以查到的,否则难以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核心原则:子女利益最大化,法院在考虑子女的抚养权时,都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条件、家庭各方面的因素和子女年龄、照顾无过错方等其他各种原则。 二、根据子女年龄确定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离异孩子抚养到多大:一般支付至18周岁;尚未独立生活(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应继续支付。相关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或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的录像或照片等。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
丈夫赌博可以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
非婚子女抚养协议需要注意: 1、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有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生父母,非婚生子女有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经过确认之后但未与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应该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和扶助义务,对于已经确认的生父母,除非对非婚生子女已经构成虐待或遗弃的以外,非婚生子女应对其生父母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