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待可以起诉离婚,而且虐待家庭成员属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手写的抚养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在于其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只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即使是手写的,依然有效。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一次性抚养费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情况,孩子到18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学费)、医疗费等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赔偿的规定: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这些行为,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养的子女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收入减少可以降低抚养费,只要一方确实有必要减少孩子抚养费,而另一方有能力抚养孩子,且同意降低的,可以降低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
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收入高低则属于其中考虑的一个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 《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被监护人的银行卡监护人可用,但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诉讼离婚的起诉费用,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千分之五交纳。
离婚后对方不给探望孩子的,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房产分配包括的内容: 1、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3、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离婚后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不同年龄的子女条件不同,一般从有利于子女权益角度出发。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抚养能力:收入、住房、经济条件;成长环境:有否与他人不正当关系、赌博等恶习;健康因素:有否传染病等。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