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参照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解决。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几种材料;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
二次起诉离婚三个月可以判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需要符合下列要件: 1.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不能独立婚姻关系而存在。 2.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当事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人不得代理。 3.约定必须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并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
办理涉外继承公证手续,需要提交涉外公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代理权证明等材料;参照与继承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审查涉外继承公证;公证处审查后,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
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1.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 2.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原告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代位继承有具体的特征: 1、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2、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3、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 【法律依据】
可以离婚。妻子在监狱服刑期间,丈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目前在我国离婚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遗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
符合下列条件则有效: 1、立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7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
无血缘的继子女如果和继父存在抚养关系,可以继承遗产。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