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 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
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不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
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视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
诉讼离婚时存在的误区: 一、“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三、“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四、“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夫妻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到另外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去另外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义务包括: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
有下列法定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婚姻法》有如下规定: 1.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
不能放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
有下列特征: 1.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某些原则例如等价有偿原则,不能适用于调整财产继承法律关系。 2.客体比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范围窄得多,仅为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物、财产权利与债务。 3.在内容方面与许多民事法律关系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不交社会抚养费不会被判刑。但是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