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补充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本身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没有证据仍可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婚前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家庭成员对集体土地使用证共有。根据农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规定,宅基地是以户为对象的,证件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也就代表了一个家庭,而土地证也是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女方履行抚养义务。不管夫妻双方离婚与否,都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 当然这种家庭内部问题最好和平解决,起诉之前可以到街道办或者居委会寻求调解。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有教育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没有结婚证,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若母亲有特殊情况的,可随父亲生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夫妻一方去世,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两个儿子,都是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分,但继承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分。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