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制定和调整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的服务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方案; 报同级价格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价格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部门制定服务费标准不当的,由国务院价格部门责令纠正或直接予以纠正。
遗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遗赠人必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3、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生效时生存之人。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可以撤销。遗赠的形式为遗嘱,其撤销的规定适用遗嘱撤销的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赠抚养协议农村土地不能遗赠,土地使用权可以遗赠。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的区别如下: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嘱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不能是孙子,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只能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中的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不能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而孙子女在其父母死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时对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并且享有代位继承权,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孙子女不能与祖父母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
1、性质不同,遗忘物:指物主记得自己财物的遗置时间和地点,由刑法调整。遗失物:指物主不记得财物的遗置时间和地点,由民法调整。 2、适用法律不同,按照《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方式最为严格的遗嘱,较之其他的遗嘱方式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57号 《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