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其父亲做生意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
结婚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儿媳对公婆没有养老的义务,但是如果儿媳自愿抚养老人的,可以在继承老人遗产的时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或者你们也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一、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
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当天就可以办完。 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 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 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 【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签了离婚协议,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 离婚协议要经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经过民政局备案后才会生效,所以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就算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盖章,也不能认定为有效,所以可以反悔。 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双方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已经在民政局备案的,这时候协议已经生效,不可以反悔。因此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要谨慎。
离婚证据是可以证明离婚案件事实的依据。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 2、物证。 3、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4、证人证言如:配偶的不法行为
首先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作出的财产分割,一旦分割完毕那么这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了,而即使之后双方又有复婚的行为; 那这样的财产也不会因为重新缔结了婚姻关系,而让个人财产又变为共同财产。所以离婚之后又复婚的各自的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 养父母子女之间,则可以因为养父与养母的离婚,子女归抚养父亲或抚养母亲一方单独来扶养; 从而使得不尽抚养义务的养父或养母的一方与原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因此这会导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 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
如果是在上述期限内男方提出离婚,法律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提出。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法律是允许的。总之,生完孩子能否离婚,这个问题应分情况分析,不能笼统地认为可以或不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