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一般情况下来说遗失物公安部门会帮助进行找寻,并不会立案,但如果存在找到遗失物但是物品拾取者不归还的情况是有可能会立案的。
遗嘱公证一般需要的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
父母离婚后抚养孩子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 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但在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
父母双方离婚后没有能力抚养小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案情判决抚养权归谁。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南方死后,由女方抚养。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离婚诉讼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
夫妻离婚对于双方共同财产一方不给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收集相关证据考虑可以下几点: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分居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是相等的。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抚养权是可以要回来的,可以通过协议和起诉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