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不同点如下: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2、继承的主体不同; 3、适用的范围不同。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配偶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情形如下: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
夫妻离婚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育费。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
若是民政局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因此,即使协议书上缺少日期,但办理离婚登记日期是确定的,也能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干儿子一般是不具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干儿子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
执行遗嘱信托是指由受托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的遗嘱,处理有关事项并负责分配遗产的业务。 执行遗嘱信托的有关原则如下: 1、要严格区分执行遗嘱信托与管理遗产信托两种业务的界限; 2、遵守遗嘱的意志,执行遗嘱信托契约的规定; 3、信托机构作为遗嘱执行人,不得受让与遗嘱执行任务有关的遗产;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不能纳入遗产的范围的财产有: 1、国家、集体的财产,包括:国家、集体本身固有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保管的国家、集体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赠予国家、集体的财产。 2、其他个人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配偶的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等。 3、被继承人非法所得,及来历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3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
离婚需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下: 1、解除婚姻关系问题; 2、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时一方故意藏匿财产,离婚后才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
不离婚另一方不给付孩子抚养费时,是可以要孩子抚养费的。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