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于婚约问题的处理是: 1.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程序和必备要件,法律对婚约既不提倡,也不禁止; 2.男女自愿订婚者,听其自便,但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合意,任何人不得强迫干涉; 3.婚约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实际履行。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私生子抚养权可以起诉,如果男女双方对私生子由谁抚养、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的问题难以达成协议,造成私生子抚养权问题难以解决,那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遗产第一继承人继承时需要签字的人是由代书人、遗嘱见证人和第一继承遗嘱人签字才可以,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的具体规定有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属于房屋法定继承人的有房屋法定继承人是在一个有限的范围之内,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那些可作为死者遗留房产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入赘女婿的财产继承权是与儿媳一样,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结婚后购买写字楼的方式是夫妻进行协商决定如何购买,买方、中介公司、卖方三方签订合同并按要求进行购买。购买时要提交的材料有: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签订的合同; 3.贷款的提供收入证明等。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
人死亡后其遗嘱不可以公证,遗嘱公证申请要求规定是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
离婚前多长时间也不可以转移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而夫妻共同财产则要进行分割。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继母的遗产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形成扶养教育型关系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未成年的继子女完全或者部分由继父或者继母扶养、教育,继子女也相应地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未形成扶养教育型关系主要是因为生父或者生母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年,已经独立生活没有继承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遗产分配的程序有: 1.析产,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2.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离婚案件法院进行调解的方式是进行调解时,法庭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