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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1年是否能申请工伤待遇

劳动工伤 2026-05-16 16:54 标签: 工伤待遇 申请

如果当事人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的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之后可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工伤复发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罗一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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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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