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表哥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是可以作为遗嘱代书人的。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 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书面方式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需要明确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双方个人身份信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继承关系; 继承人具有继承权、继承人欲放弃继承的遗产详细信息、以及放弃继承的原因等内容。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
继承恢复请求权,是以恢复自己合法继承被继承人的物权为目的的诉讼活动。继承恢复请求权是专属被害人的请求权,如果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没有提出继承恢复请求权,其他人是不能提出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8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法》第15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标准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
同居分手时的财产分割: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
自书遗嘱给谁保管法律没有规定,一般都选择交给可以信赖的亲友保管,或者交由公证处托管。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继承开始会产生的法律效力: (1)继承人的范围确定。 (2)遗产的范围确定。 (3)确定遗产所有权的转移。 (4)遗嘱效力的确定。 (5)确定20年最长时效的起算点。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离婚妻子不继承岳父房产,男方不可以索赔。妻子是否继承房产不受丈夫限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房产继承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需要的证明材料; 二、房地产继承的概念以及继承权关系发生的条件; 三、继承的开始、接受、放弃和丧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婚姻中的房产归属的判定: 一、分清房产的取得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二、父母出钱买房视情况而定。 三、恋爱期间共同买房分手后房屋处置从协议。 嫁妆若在登记结婚前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