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公证也有效力,公证后更有保障一些。离婚协议的关键不在于公证与否,而在于对方是否愿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我们可以对照看一下医疗险的特征,看是否符合法律上遗产的特征。对照
刻意隐瞒婚史属于不当与过错行为,违反了夫妻相互忠诚的法定原则,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承担什么定处罚的法律责任,但相对人要追究时会有民事法律的责任后果。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配偶死后财产的分割首先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未亡一方,另一半才属于遗产; 其二,按照《继承法》对于这一半遗产予以继承,未亡一方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可分得第一顺序继承人人数之一的遗产;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抚养子女的做法,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采纳,目前,共同抚养是可以的,但是并无法律法规等明文规定。 《婚姻法》中抚养权的法律法规: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
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留给孩子。具体的办理流程是: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
怀孕不到三月小产后男方不可以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 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能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案件子女抚养的归属问题: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
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
离婚房屋折价款增值部分的计算是如果该房屋为一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产生的孳息当然应归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自然应归双方共有。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诉讼中抚养费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