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但是需要给付女方孩子的抚养费。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二者都同意抚养权归属的决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处理是: 1、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2、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
夫妻谈话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中,明确规定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并且在该证据规则中规定,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
无人继承的遗产指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没有遗嘱继承人,或者全部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遗产。在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条件下,虽有遗嘱但其遗嘱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遗嘱只部分有效,其未经处分的遗产或遗嘱无效部分的遗产,一般也属于无人继承的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具体怎么分割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无法协商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确定的,但我国法律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婚前一方买车,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可以附义务。公民立遗嘱时,除处分自己的财产外,往往还要托付其他后事,这就发生了遗嘱中的义务,对于遗嘱人的这种终意表示,应予尊重并予执行。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被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这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如果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那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但是在结婚期间就不能够到法院诉讼,法院是没有办法受理的,这需要由当事人自行解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内容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项规定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 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