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到法庭的处理办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会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是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六)军人复原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
婚内出轨行为不触犯法律,属于道德方面的范畴,但如果出轨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构成重婚罪。 《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夫妻分居两年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 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
房子是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男方支付的装修款应予适当返还。在离婚时应当根据原装修款项以及目前房屋现状,适当折旧后取得补偿。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女方的出轨行为,那女方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男方。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
合法第一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 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订立代书遗嘱需要的条件是: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根据《继承法》第17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为: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法律依据】《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离婚的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处理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可随父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等;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
根据《婚姻法》第17条、18条划分: 1.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可以轮流抚养子女。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 但是存在下列情况的,不适宜轮流抚养: 1.子女幼小,如子女2周岁以下,需要母亲亲自抚育的。 2.一方因健康问题无法抚养子女的。 3.一方品行差,甚至有不良嗜好,对子女成长不利的。 4.一方因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