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男方支付的装修款应予适当返还。在离婚时应当根据原装修款项以及目前房屋现状,适当折旧后取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