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抚养孩子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
离婚后对婚前及婚后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有约定的按照夫妻之间的书面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话有夫妻两个人协商处理,夫妻两个人之间如果无法协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可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
离婚不可以避免分割财产,任何一方都不能恶意将财产进行转移。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守的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财产分割可以提供共有财产的数额。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房屋的归属问题: 1、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不管房子登记在谁名下,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使用自己婚前财产全款购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仍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3、夫妻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依法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出资
阻碍探视权的取证: (1)探望一方对子女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暴力行为、骚扰行为等; (2)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的; (3)探望一方有严重的健康障碍,威胁子女健康的,如身患传染病、严重精神疾病的; (4)探望一方存在严重品质缺陷直接威胁到子女健康或者安全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其所受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过错方赔偿。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法律并没有在具体数额上予以规定。对于计算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各地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司法实践,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有不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
有下列义务和责任: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2.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3.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4.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0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
一般情况下列一岁半的孩子还处于哺乳期,父母离婚后一般跟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的,可跟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
有下列计算方法: 1.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2.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的部分。 3.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4.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视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属于男方一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