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精神赔偿应掌握的原则: 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 2、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3、公平合理原则。 4、确定法官有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原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
疲劳驾驶一般不会被判刑。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根据《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 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毕竟酒驾需要拘留。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般30日,但是可以延长到60日。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公式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20年。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是会判刑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
关于汽车强制险的缴交,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营业厅及其代理点都可以购买。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除保险公司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交通规则常识有: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过马路应走人行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 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到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不去处理的,罚款逾期加收滞纳金,车辆不能正常审验。可处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可强制带走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
临时牌照过期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违章停车被拖车,在接到交管部门通知后需要缴纳罚金,在期限内领取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
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公安机关出具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除了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外,还有如下后果: 1.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工资停发。期满释放,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由原单位接收并分配正式工作的,可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缓刑期满后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2.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