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全部责任是由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进行确定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醉驾拘役是不影响贷款买房的,醉驾的法律后果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
车险定损流程如下: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向理赔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保险单证; 3、由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 4、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5、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 6、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
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当事人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
肇事者撞死人不赔钱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车祸私了是可以得到保险公司赔偿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可以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会影响到赔偿的。赔偿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交警队出具的《伤残评定登记表》或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医鉴定委托书》;医院病历、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受害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公安部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水运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海洋、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交通事故。 水运交通事故的分类: (一)碰撞事故; (二)搁浅事故; (三)触礁事故; (四)触碰事故; (五)浪损事故; (六)火灾、爆炸事故; (七)风灾事故; (八)自沉事故; (九)操作性污染事故; (十)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水域环境污染的
不服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