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
饮酒后驾驶汽车没有伤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只是饮酒驾驶车辆,没有造成任何损失的,扣留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二)因为酒驾被处罚过的,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吊销行为人的驾照,对行为人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三)饮酒后驾驶的车辆是营运机动车的,吊销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对
C1及以下的驾驶证在实习期间记6分,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只要把罚款交了,不再记分,或记分限制在6分以下,使整个实习期的记分控制在11分及以下,就可以安全渡过实习期的。 而A、B类驾驶证,在实习期记6分,则将延长实习期一年,如果再记6分及以上分数的,将注销实习的驾驶资格,实习的不是最高驾驶资格的,还要注销最高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
如果左转也是绿灯不会扣分,实在被拍下了也是按照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罚款200元以下,不记分。 如果左转是红灯,那有可能按上面的处理,也有可能按闯红灯处理,那就是罚款200元,记6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
追尾全责交强险是要赔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
交警部门的调解结果有:达成调解协议与未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不经过诉讼程序的交通肇事案件缺乏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机制,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疑义没有救济途径,导致有瑕疵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行政程序的证据使用,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肇事案件,虽然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进行审查,但是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认定审查力度明显偏弱。 三是交通事
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所以,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与闯红灯相同,记6分,罚200元。 因为电子警察认定违法行为需要拍摄三张照片,其中一张路口情况的照片。 闯黄灯时,路口情况和绿灯通行时没有明显变化,所以很多情况下,根据电子警察拍摄的照片不容易认定。闯黄灯的违法行为一般都由交警现场管理时予以处罚。
每两年一年检,6年后每一年一年检,15年后每年两次年检。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
驾驶员保护车祸现场的方式是: 1、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 2、抢救伤者移动车辆时,应做好标记。 3、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4、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户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
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