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车车辆误工费是需要赔偿的。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
犯交通肇事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
事故肇事者负全责的情况: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 11、不按规定掉头的; 12、不按规定会车的; 13、违
死亡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1、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及时报案; 2、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可以复议,可以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程序处理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通行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肇事者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2)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 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3
事故责任的大小可以决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大小。 但责任认定并不必然等同于赔偿比例,赔偿比例因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不同而有所区别。一种是机动车,一种是非机动车和行人。 相对来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承担的责任要多,这是立法时考虑到非机动车、行人属弱势群体,在赔付问题上给予的一种照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
临时牌照过期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