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吊销驾照重新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车辆管理所将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被吊销,需要驾驶证的,需要重新申请驾驶证考试。但是重新申请的条件各不相同,需要看因什么原因被吊销。 一般来说,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满期的,需要全部重新考试,经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等考试合格后可重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驾照实习期上高速的规定根据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牌照破损更换流程是: (一)更换机动车牌照所需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规,换领机动车号牌需提供的材料为: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3)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遇到交警乱罚款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
逆向行驶掉头扣3分,逆向行驶,指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逆向行驶扣3分。
可以异地年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后,直接向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驾驶证,取得暂住地车辆管理所核发的驾驶证。 这样就可以在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了。
事故责任是由交警划分的,如果你对划分的责任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如果通过申诉责任认定仍然没有得到改变,那么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 交警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
有C1驾照,驾驶摩托车仍然属于无证驾驶。不会扣分,但是会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认定为肇事逃逸,应当以交通肇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不可以不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
没有驾驶证开车,以无证驾驶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