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正常右转与逆行的电动车相撞责任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处理,主要看双方是否对交通事故有过错来认定双方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特定人员作出。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
按交法规定,轻便摩托车不可以载人。只要是大于50CC的摩托车(包括踏板车)都可以载人,不分款式,是按排量区分的。任何摩托车都不能搭载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驾驶两轮摩托车,若是超载一人,也就是加上车主一共乘座了三人,即使车主的证件齐全,而且也都佩戴头盔,就是单纯超载一人,交警也要处罚200元罚款,扣三分。这些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
驾驶证被扣23分罚款交了,但没去学习的话,是不能拿回驾驶证的。 根据第《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
驾照扣23分,应该去车辆管理所参加补考。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交警不出警的责任认定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
交通事故,直行车看手机迎面撞了左转车辆,具体承担多少责任需要由交警认定。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
电瓶车逆向行驶不交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电瓶车逆行的处罚:正规的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逆行处罚是罚款2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是否够十级伤残,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来确定如何赔偿。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 其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g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会上诉。保险公司上诉是它们的权利。 上诉权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之一,即对第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时,当事人有权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上诉权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保障上诉权的正常行使,不能以任何借口干扰或剥夺。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有期限限制,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超过期限上诉。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上诉的法律规定,正确行使上诉权,
交通事故车主不签字保险公司无法理赔,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 如果发生事故你是全责,但对方不签字,遇到这样的,你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正式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有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需要双方签字,正式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双方签字的,交警要求签字的也是责任认定书送达收到的签字,也就是说签字与否都生效的。 拿到认定书就可以找保险公司和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对方还是不配合的,你可以拿着事故责
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者,可以按照事故责任认定起诉索赔。 第三方受害者应该通过受害方协商赔偿事宜。作为交通事故的第三方受害人,有权知晓并参与整个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机动车双方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时,应该通知第三方受害人参加,以保证第三方受害人的权益。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间有没有限制。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