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利润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资产减值损失:企业计提各项资
郑州市辞职后五险一金的处理办法: 辞职以后,社会保险随本人转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证券投资公司成立条件是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
债券发行条件是指债券发行者在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包括发行金额、票面金额、期限、偿还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税收效应以及有无担保等项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
我国《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专章规定了证券经营机构的承销资格。 《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证券经营机构申请从事股票承销业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净资产,证券兼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证券营运资金。 (二)证券专营机构具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净资本,证券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的种类有: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 (2)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公司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公司债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是为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活动,完善证券交易机制,防范证券公司的风险,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制定。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全文规定的内容有:总则、业务许可、业务规则、债权担保、权益处理、监督管理、附则。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活动,完善证
融资利息是针对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融资人为了达到融资和融券的目的而缴纳给券商一定费用。融资融券的年化利率是8.6%的。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融资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融券的费用按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中规定的融券品种费率乘以融券发生当日融券市值、占用天数计算,融券费用
证券公司开户是免费的,其实,开户的那两个股东卡是要收费的,要上交到两个交易所的。 《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第十七条,证券公司采取见证方式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证券公司以两名或以上工作人员面见客户的,其中至少一名应为开户见证人员;证券公司以一名工作人员面见客户的,应由开户见证人员以远程实时视频方式共同完成见证; 从事客户账户见证的工作人员应具
证券公司开户时间是每周一到周五早上9点到11.30下午1点到3点,证券公司开户是免费的,交易才收取手续费。 《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第三条,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开户,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审慎原则,审核客户身份的真实性,确保客户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现倒闭的就需要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理,清理结束后注销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