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
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不可以约定不交社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
有职业并可以得到赔偿。法律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 法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农民工讨薪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调节,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
职工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
认定劳动关系时常见的问题如下: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从事钟点工或者其他固定简单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三、劳动者在未与原用人单位的前提下,到另一家用人单位打工。 四、退休职工再就业或者被原用人单位返聘。 五、劳动者与公司、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工伤认定之前出院,不要自己用现金结算,先出院挂账,等拿到工伤认定书,刷社保卡结算就行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
工伤鉴定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
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的情形: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
公司孕妇被调岗降薪是不合法的。如遇劳动者怀有身孕,其自身与公司在客观上均有将其岗位予以调整的必要性,但公司在调岗时将其工资降薪,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公司如单方面强行调整,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依法劳动仲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合伙企业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