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财产保全,《仲裁法》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
当发生进公司没有办入职不给工资的事情时,首先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五一劳动节放假均加班,其余未安排补休的。5.1日当天按3倍计算加班费,另外时间按2倍支付加班费。元旦、春节等其余节假日与此情况一样,法定节假日当天是3倍加班费,其余为2倍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
在日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不含本数)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按照国家统计局一号令的规定,各项津贴、补贴都应属于工资的组成部份,因此其性质应属于工资范畴。个人取得的高温补助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在日最高温度达到35度以上的露天工作,以及不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时,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
《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60岁以上的老人也是可以得到的。住院休养期间的误工费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正常发放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60岁以上的人也能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的工资有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工资待遇,按月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高温费一般会在夏天发放,也就是说一般在5月份到9月份这一段时间,但是由于各个省份地区的日照时间不一样,所以高温的时间段会根据不同的地区有所调整有的在3月就开始有高温补贴,在十月份才结束也有可能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孕期女工的,除非女工有严重违纪失职行为或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其他原因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方解除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