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一种俗称,是在我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个体户可以交社保,根据《社保法》第二章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价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延迟发放工资,并不一定需要支付补偿金。只有无故拖欠工资,经劳动监察责令支付依然不支付的,才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足额未到账的意思是养老金的费用全部还未到地税的账户。 有两种原因: 1、银行还没有转划过来。 2、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
劳动争议处理的流程包括调解,仲裁和人民法院受理处理劳动争议不.采用处理一般民事纠纷的程序,而是采用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相结合的特别程序。 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有三个程序: (1)调解。基层调解组织对企业行政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2)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争议当事人申请对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仲裁。
隐瞒乙肝买保险满2年不能获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54条针对这种有瑕疵的合同,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受损害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
农民误工费要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
晚婚晚育假,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 我国《婚姻法》规定: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的产假,男方可享受的护理假称为晚育假。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补偿11个月的,并补签合同。 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一、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第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