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法律上是允许的,关键看两家的态度。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注意时间界限,空间界限,职业或业务界限和主观过错界限。 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列举了如下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肋骨骨折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鉴定基础上按照法定计算方式计算数额。伤残等级分道路交通事故标准和工伤标准,道交标准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工伤十级为: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构成十级。按照以上均构成十级伤残。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旷工不发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不能因为旷工扣除全月应该发放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调休是指某个工作日责令其不上班,而到周末却要员工来还班。或因有工作需节假日上班,等以后用工作日为其补休。 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十三条规定(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但是,如果公司先让员工欠班,那么到周末则是还班。或节假日上班,然后补休,公司仍然支付员工工作日的基本工资。所以一些公司常
教师节部不是国家法定节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一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二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三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劳动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的劳动合同,只要是不存在《劳动合同法》26条规定的情况的,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女职工在怀孕期可以享受的待遇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
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 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第6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克扣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