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
休息休假的规定不适用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公务员和纳入公务员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并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劳动法中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适用这一类人员。 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事假并无国家规定,由各省自行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培训型实习和勤工俭学型实习不存在劳动关系, (1)训型实习。作为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实践部门进行的实习,为培训型实习。培训型实习,应当看做是教学的延伸,通过实习积累经验,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不能视为就业。 (2) 勤工俭学型实习。为获得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在校生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勤工俭学活动,可以被称为勤工俭学型实习。这种实习活动,大学生与其服务的单位之间没有
社会保险主要是指险”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夫妻一方借款的,借款人死亡后,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配偶有义务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遗产未发生继承的,在借款人的遗产中偿还;已发生继承的,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若放弃继承则无需偿还,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我国法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4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第86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时效有以下情形可以中断: 第1、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第2、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第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有两种解决办法:第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龄有两种计算方法: 第1种是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第2种是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难产产假比较长,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关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