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
供养亲属的范围包括。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当公司违法解除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的,那么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 若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仲裁委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
拒绝招收女职工违法。 (一)这个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辞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大类情形: (一)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 (二)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 (三)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1、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按单位地址区域。 2、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入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3、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
关于此类事件,用人单位因为学历是假的就辞退工作10年的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2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公司不赔偿的话,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养老金和退休金的区别。 1、概念不同。 2、资金渠道不同。 3、缴费方式不同。 4、领取方式不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享有丧假。一般是要提供以下材料。 1、请假单。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3、户口本或亲属关系证明。 二、法律依据按国家人社部门的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3天的丧假。 如果是外婆等旁系亲属,可给予1天的丧假。不过,职工请丧假时是否要出具亲属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我国法律规定,丧葬费、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一般是将资料提交给当事人原单位,由其代为办理)。 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 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