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机关或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了民事主体合法权利造成损害时,依法由国家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缓刑考验期满发现漏罪的处理: 《刑法》第77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我国刑事代理的种类有: 一、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 二、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 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抢劫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二、主体要件,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主观要件,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四、客观要件,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盗窃罪申请缓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想争夺从轻处置,亲属能够代其向受害人退赃并赔偿,争夺受害人谅解,法院会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构成盗窃罪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 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
在我国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能放人的。检察院批捕后,是不能放人的,由公安机关履行逮捕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
根据银行规定的放贷条件来看,并没有规定罪犯是不能够贷款的,因而只要满足了贷款条件,那就是在缓刑考验期间那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
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且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
寻衅滋事罪的成立判罚主要是针对当事人随意对他人进行殴打、辱骂等行为的犯罪事实。并不以受害者的伤害来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
法律规定适用减刑的条件: 《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