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公司财产罪。 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219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侵犯商
有期徒刑的期限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在我国一罪有期徒刑最高可获判15年,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最高不可超过25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即不收监执行,放在社会监督改造。刑法还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由此可见,缓刑考验期限是可以高于有期徒刑的期限的。总之,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
《刑事诉讼法》第79条分三款规定了三种逮捕的情形。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了不予逮捕的情形,包括应当不予逮捕和可以不予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应当予以逮捕。 这一类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符合下列三种具体情形
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备一些严重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见聚众斗殴致人轻伤,只是需要参考的一个量刑情节,在具体量刑时,是综合聚众斗殴的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来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最终刑期的。 在各地规定的量刑实施细则中,在量刑
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原刑法中关于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罪的第120条修改为: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但如果因为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条第二款还规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依
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大多以5000至10000元为立案追诉的起点。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故意毁坏财物罪达成赔偿谅解的比例较大,一般故意损坏财产金额在
依照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应当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拘役的期限,在没有数罪并罚的前提下,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结合我国《刑法》第72条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的规定,拘役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宣告缓刑的。所以危险驾驶罪最轻是判处拘役一个月,同时适用缓刑,并处较少的罚金。
我国《刑法》第345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如果认定构成盗伐林木罪的话,当然是会被判刑的。
持刀伤人是非常恶劣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按照损害结果可以分为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 我国《刑法》第234条: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那么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