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
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可以申请申请宣告失踪。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
事故财产保全担保金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的时候归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诉讼保全的期限根据法院冻结财产的类型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
签了和解协议后反悔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破产和解协议在制作调解书后,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减刑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
申请死缓减刑需要有重大立功表现。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案件适用于治安调解。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治安调解的注意以下事项: 1、符合治安调解的条件。 2、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3、要遵循公开原则。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6条规定,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的行政案件,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公开进行: (一)涉及个人隐私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和受害人都要求不公开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