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入服刑期间。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服刑期间指的是已经被法院判处刑罚的罪犯,在拘留所、监狱等地服刑的期间,因为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算入服刑期间。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恐吓、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 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未遂可比照即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醉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属于危险驾驶罪,经过五年醉驾的案底也不能被消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
骂人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1、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标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
如果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再严重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41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
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途径,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时,行政机关应负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申请行政赔偿: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
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况: (1)诉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违法法庭规定,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2)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有妨害司法行为,如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3)当事人、被执行人恶意诉讼和调解; (4)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不履行协助调查或执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
杀人要根据具体情节定罪量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过失致人死亡的不适用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