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在逃人员自首的判刑,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自首只是从轻处罚的依据。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军人叛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和国(边)境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拉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军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叛逃行为,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结果,却希
犯背叛国家罪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自动投案的行为: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二、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 三、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这是投案自首的实质性条件。 四、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单位行贿罪可以免除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如中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属于拐卖儿童罪的情形: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1)背叛国家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完整和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如果勾结的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的行为,也按照本罪处罚。 (3)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而且通常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掌握了国家重要政治权力或者窃据了社会重要职务的人。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
如果醉驾者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则在押解时必须要戴手铐,入庭后执行起来视具体案情的严重程度和现实危险性来定。 如果入庭开审后确定其危险性不大,即不会危害法庭安全,一般在开庭时解除戒具。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
扣押财物属于脏物的处理方法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 经审查,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判决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当上
聚众斗殴罪从犯的量刑是在原有刑罚的基础上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
教师涉嫌猥亵被拘的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猥亵儿童的重处规定:猥亵儿童的,重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