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起刑金额是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对行贿罪的自首分子的处理是具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至于如何从轻减轻,要看具体案情决定。最轻可至免于起诉。如果自首后积极揭发检举受贿官员,司法机关因此挖出重大案件的,则构成立功,对个人更有利。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强奸罪判刑需要的时间是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经济犯罪警察侦查手段有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环节。 【法律依据】 根据《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多次盗窃未遂的定性是应考虑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权范围,也应考虑被盗财物的特征,主要包括财物的性质、形状、重量、体积等。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已经退赃,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如果亲人被公安机关带走的处理是首先要向羁押公安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要立即向公安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那么一定要争取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 【法律依据】 根据《警察法》第9条,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贪污罪的资金需要返还,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贪污罪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
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规定,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假释考验期的折抵标准是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的,其已经执行的假释考验期不应予以折抵刑期。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后,其已经执行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应当予以折抵数罪并罚时或者收监执行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动产与不动产均可成为职务侵占犯罪的对象,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诈骗赃物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得对方当事人陷入认识错误,而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管制期间的限制是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