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
在现代社会中年轻人结婚有着各种各样的障碍,为了结婚而向外界借款的情况是非常之多的,那么结婚前欠的债务离婚怎么办?我们需要区分借款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所欠
债务人要求提前交货债权人不一定非要同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诉讼应注意的事项有: 1、注意证据的收集,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3年。具体时效的起算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益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属于债权人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
就《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合同义务转移来说,债权转让包含着两种形态,一是全部转让,二是部分转让。 法律规定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为当事人约定债务转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合
债务转让的法律效果: 第1是、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务转让有效成立以后,第三人取代了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第2是、抗辩权也随之移转。根据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
无证据的讨债方式有以下3点: 1、可以找证人,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情况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可以使用录音,要使录音证据合法有效,成为判决的依据,需要有两个条件: 第一个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威胁等违法行为。 二
质权和留置权在成立条件,客体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1、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设立。 2、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3、质权标的有动产和财产权利。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以实现。 5、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
法律关于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的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效要约是应当具备下列以下个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