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有土地的垄断拥有者,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都经由国家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如果将征地补偿款进行挪用的话,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根据国家的挪用公款罪来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在我国农村空挂户籍人口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在农村挂户口的不在少数,一般空挂户是指仅保留户籍,在户籍地不享有权利和义务,但是在我国农村空挂户籍人口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 一般情况下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补偿的。不过
土地确权该找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规定如下: 1、第一条: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2、第二条: 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②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
有关带院子的平房赔偿一般做法有以下几种: 1、以土地证面积为准结合实际评估,以土地面积按比例置换房屋加装修补偿。 2、以房产证面积为准结合实际评估,有证面积和无证面积分别有不同的置换比例。土地证忽略不计。 3、结合房产证、土地证和实际评估,置换比例按照有证、无证房屋面积,对于空院子较大进行适当货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
房屋拆迁补偿的类型与方式有: 一、货币补偿。 二、产权置换。 三、结合型补偿,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
土地使用证征用就是土地使用划拨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
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
可以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情形: 1、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国土局征地科征地拆迁流程: 1、征地的批准程序。 2、征地的实施程序。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