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4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
有下列区别: 1.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辞职、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第44条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终止情形。 2.法定程序不同。劳动合同解除根据不同情形,需要履行不同的法律程序。而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
承诺本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超过有效的承诺期限,要约已经失效,对于失效的要约发出承诺,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迟延的承诺视为新要约,立即发出通知等于是对此新要约的承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第22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合同法》第23条,承
定金有下列作用: 1、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签订合同支付定金是促使当事人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会丧失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可以说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2、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签订合同中,只要一方接受了另一方的定金,存在收受定金的事实,那么就可以当做合同成立的证据。 3、违约定金的作用。签订定金合同的双方,若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
有下列义务: 1.负责查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不得向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经营条件。 2.按规定如实填写《私房出租登记簿》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居(村)委暂(寄)住人口登记站送交查验。 3.督促、带领承租人于3天内到公安派出所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居(村)委暂(寄)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寄)住
二者区别如下: 1.定金主要的作用是保证双方能够正常履行合同,而预付款是帮助接受预付款的一方履行合同,使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交付定金后需要一份定金合同跟随主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其本身就是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3.定金必须要在交付给对方后才能成立,而预付款只需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即可成立。 4.定金款项必须一次性付清,预付款则可以分期支付。 5.定金的交付可
集体合同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有下列特征: 1.集体合同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 2.集体合同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3.集体合同采取要式合同的形式,需要报送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为有效。 4.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栽赃诽谤责任的认定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捏造事实诬告
用震楼神器应对楼上扰民是不合法的,扰民应该通过合法途径阻止,因为这种设备的目的就是制造噪音,即使邻居扰民不对,也不能是自己扰民的合法理由。现代法律是不支持互相报复的,对别人扰民应通过合法途径制止。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致人轻伤的赔偿在法律上没有统一的规定,具体数额根据被侵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民事权利的作用不同,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财产权中的物权、知识产权均为支配权,人身权无论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均是支配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
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区别:前者是指行为人在行为当时对行为可能致人死亡的后果是能够预见并已经预见了的,但行为人出于对当时主客观各种因素的考虑,轻信自己能够避免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而实际导致这种这一结果的发生;而后者则是指行为人在行为时是不能、不应当预见且实际上也确实没有预见到危害后果的发生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