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要进行登记,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法》把抵押物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并把抵押权产生与抵押合同生效等同。
拾得遗失物相关法条内容: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
民法抗辩权主要有五种: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先诉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顺序履行抗辩权; 五、同时履行抗辩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孳息不仅可为所有人取得,而且也可为非所有人取得。因为收益虽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但是收益权得与所有权相分离,由非所有人享有。非所有人享有收益权时,其也就得收取孳息,而且收益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得排斥所有人的收益权能。也就是说,一旦非所有人有权收取孳息,则所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
遗失物品在市场上的货币价值数额巨大的,并且拾得遗失物的人并没有要还的意思表示,则涉嫌侵占罪,这种情况比较严重,已经严重影响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是可以立案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
有了欠条对方还不还钱的话,就可以起诉对方了,只要在时限内进行起诉,法院就会进行强制执行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
民间借贷中欠条的利息不高于国家规定的利息上限,欠条其余项目正规符合要求,则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情况下是利息年利24%以内,完全受法律保护;年利24%-36%之间,已经支付的,受保护,还没有支付的,法律不保护;超过36%的,高利贷,超过部分,非法。非法利息的欠条则视为无效欠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
如果当事人还不起高利贷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认定高利的部分是无效的。我国法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即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36%,而对于超出法定范围的,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
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就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
遗失物的认定条件: 1、须为动产。 2、须无人占有。 3、须非无主物。 遗失物法律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义务如下: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
私自改变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是违法的,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