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符合要求及管辖范围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
在法院判决前,是在看守所关押;判决后,判处缓刑的不需要羁押;判处拘役的是,交由公安机关拘役所执行;判处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比较短的则由看守所执行,剩余刑期较长的,则交由监狱执行。醉驾判3至6个月的话,一般不会放到监狱执行,直接关押在看守所,直到刑满释放。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15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
公民被侵犯肖像权能报警吗:侵犯肖像权已经构成违法,是可以报警的。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民事诉讼当事人怎样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当事人,仅指原告和被告。广义上的当事人,除原告和被告以外,还包括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是不可以贷款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我国的宪法没有对采访权有规定。采访权与个人的人身权利的冲突,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人格权利,都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和如何向社会公开显示自己的行为和形象,包括自主决定是否被拍摄、录音,并向社会公开。因此在使用拍摄、录音这样的信息收集段时,要根据针对性、活动性质、公共利益的需要等,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有: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
可以到法院起诉所有人要求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在对财产损害进行赔偿的时候,包括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同时也包括了实际的财产损失与虚拟的财产损失,如知识产权方面的财产损失。这些在进行赔偿的时候都是要计算到的,否则的话对受害方来讲就很不利。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申诉,要求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补签劳动合同之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工资期间至劳动合同补签期间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