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是: (1)目的意思,即表意人意图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的具体民事关系及其内容。 (2)行为意思,即表意人将自己的目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愿望和意识。 (3)效力意思,即表意人意图使自己的行为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愿望和意识。 【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广告
错误拘留国家赔偿的计算: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因错误刑事拘留,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侵权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公民被错误拘留,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民事诉讼法中协议管辖的条款只有第34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地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规定的原则是: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专属管辖原则、协议管辖原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引起的诉讼,凡该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如当事人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在我国,都属于与诉讼有实际的联系,上述地点即是与法院所在地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民事案件司法鉴定费用应该谁来支付: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我国公民肖像侵权的处理办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等。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5条的规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环境污染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排污方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引起的
1、从国际环境来看,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中国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都给国有经济带来走出去使命与国际环境严峻的双重压力。 2、从国内环境来看,国内的经济环境也起了重要的变化。 3、从市场化进程来看,国企改革并没有完全取得成功,还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不到位;二是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还不到位;三是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还没有到位;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到位。 【法
环境污染侵权法律依据有《刑法》第338条,构成环境污染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 《刑法》第338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
政府被执行信息公开化的范围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