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噪声标准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装修活动应该限制作业时间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等等。 不同施工阶段建筑噪声标准如下: 1、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昼间:75,夜间:55; 2、打桩(各种打桩机等)昼间:85,夜间:禁止施工; 3、结构(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昼间:70夜间55; 4、装修(吊车、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在法律上可能为共同共有也可能为按份共有,如建筑物外墙部分、公共道路、公共绿地、楼梯等即为共同共有部分,其他的建筑物共有部分也可以依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管理事务,即业主共同对事关整个小区或者某一建筑物的使用的事项为共同的保护、管理、修缮等。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专有部分的认定标准是:
一、专有权性质:专有部分的范围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专有权的客体,是指专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即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也是如何划分专有部分之间、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之间以及专有部分与建筑物外部之间的界限。 二、共有权性质: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的概念共有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依照法律或管理规约的规定,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三、成员权性质:成员权的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物权法》专章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 【法律依据】 《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法律依据】 《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
建筑外墙工程质保维修期一般是两年,居民购买的房屋如果在使用的时候发现外墙脱落或者因其质量的问题而导致其他人受到侵害就必须有其建筑商承担责任,但是前提是必须在保修期限内才能有足够的依据向建筑商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包括: 一、甲乙双方个人信息以及工程承包方式。 二、转让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三、税费和保险费。 四、工程进度及竣工款。 五、成立支公司。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另外的补充条款。 八、违约情况与纠纷处理办法: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
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就是在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国家约定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如普通住宅为50年),施工方都必须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遗留问题产生的维修、赔偿等事宜。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特点有:(一)工程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复杂。(二)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多。(三)工程项目质量水平波动性大等等。 (一)工程项目质量形成过程复杂。项目建设过程就是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因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对工程项目质量形成都起着重要作用和影响。 (二)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多。 (三)工程项目质量水平波动性大。由于条件多变及施工材料的特性,使其生产过程不
通话录音的司法鉴定的费用大概是1000到2000元左右的,全国各地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这不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 当地的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应的指导价,然后司法鉴定结果需要以指导价为基础,在上下20%左右的比例进行浮动都是允许的,此费用要申请人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
民事诉讼中裁判的一般规则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且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并且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三、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 四、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