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 《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是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二是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法律事实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
民事纠纷办案时间是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后五日内送达被告被告拿到诉讼材料十五日内答辩 民事纠纷解决方法: 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两种方法。 2.社会救济:主要指调解和仲裁两种方法。 3.公力救济: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诉讼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我国《宪法》主要内容包括序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宪法保障,其他规定等七个内容。 1.序言,就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宪法》序言的内容都是有关《宪法》本身的规定,诸如制定《宪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据,制定《宪法》的经过等。 2.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政治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总则》、《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 另外,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
1.《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2.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3.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4.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就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 【法律依据】 《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有的后果: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民事诉讼申请证人的出庭顺序主要有两方面: 一、证人资格审查民事诉讼的证人是指除诉讼参与人之外,了解案情,并就自己的感知向法庭陈述事实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出庭作证程序: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与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程序。 2.查明证人身份、交代法律责任及证人保证程序。 3.证人陈述事实、法庭质证和法庭补充询问程序。 4.证人退庭程序。
先抗辩权可以诉前放弃,保证人的物保先索抗辩权可约定放弃,并且主要关键的是保证人主要是与债权人的约定,物保先索抗辩权属于民事实体权利,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如果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则
如果当事人或人民法院认为鉴定意见需要进一步证明,作出该鉴定意见的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 如果不出庭作证,会导致两种结果:法庭不采信该鉴定意见,返还鉴定费用。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不能单纯的说鉴定结论就是直接证据,鉴定意见的本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所以,它的质证同证人证言质证规则相同。能单独证明犯罪行否犯罪实施证据就是直接证据,需要证据结合才能作述证明就是间接证据。鉴定结论属于证据的一种。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称为鉴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
家庭装修的法律主要是《建筑法》,规章主要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装修装饰合同纠纷适用以下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 3、建设部[1997]60号《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4、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5、《